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土地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;负责编制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、国土开发、整治、保护的总体规划;统一管理开发区土地地政、地籍工作,调处土地权属纠纷,主管开发区土地调查、统计、定级、登记、发证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评估工作;主管开发区土地划拨、出让工作;统一审核、划拨建设用地,承办开发区管委会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、报批,负责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的组织、协调、审查、报批和出让方案的落实;负责监督管理开发区土地使用情况,查处违法行为;负责开发区的各项基本建设工程的设计和审定工作,负责各项建设用地规划的选址、审查、报批和竣工验收;负责开发区的各项建设工程的放线勘测工作;负责监督管理开发区规划执行情况。